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爲推廣射擊運動、培養射擊運動人才,並有效利用活化本會運動槍枝。
申請會員資格:
1.需年滿18歲喜好射擊運動
2.無前科酒駕記錄
3.無受禁治產宣告
1.本會會員在本靶場可享子彈、泥盤之優惠。
2.本靶場可提供公槍供會員使用。
3.定向及不定向飛靶免費教學服務。
4.會員可使用本會槍枝。(槍枝須由協會統一保管)
5.會員可隨時享用靶場之設施。
6.會員可參加全國性射擊比賽及國手選拔賽。
7.比賽資訊及槍枝性能構造講解及諮詢服務。
8.全國賽事諮詢服務。
依射擊運動槍枝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:依本條例第五條之一規定申請進口專供射擊運動使用槍枝,彈藥者,以全國性射擊運動團體及全國性射擊團體所屬團體會員為限。 本會所屬之運動槍枝均依法申請,槍枝並由合法槍庫統一管理,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攜出。
運動槍枝均需登記於所屬單位名下,申請加入射擊委員會後,可使用運動槍枝,該槍枝均需統一保管於所屬單位之合格槍庫,在從事射擊運動時,經主管機關許可,由申請許可人及許可車輛,運送至合格靶場進行射擊活動!
1.本靶場僅供本會會員使用(包含臨時會員)。
2.進入靶場應聽從管理人員及教練指導。
3.不得使用非奧、亞運項目之槍彈。
4.應依照國際射擊運動聯盟ISSF之規定。
5.非經許可不得使用他人槍械及裝備。
6.射擊線附近請保持肅靜,不得嬉戲。
7.保持服裝整潔,維持良好風範及禮貌。
8.不得私自將槍彈帶離靶場。
9.凡酗酒或有安全顧慮之行為及意圖者,不得參與射擊。
霰彈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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